宜昌高中生醉酒后抱同学女友3次 双方引发群殴

18.06.2014  17:21

  因醉酒后抱了朋友的女友起了冲突,双方还叫来几个朋友引发群殴,导致一人脸部被刀划伤。17日,记者从伍家法院获悉,嫌疑人杨俊一审被判故意伤害罪,但因未成年,被免于刑事处罚。

  去年10月2日晚,在城区读高中的陈明过17岁生日,请了一帮朋友在步行街一家KTV包房庆祝。席间,王斌因醉酒,抱了另一个同学杨俊的女友小玲3次,杨俊看到后十分恼火,当即和王斌在包房内就打了起来,后被大家制止了。10月4日20时许,王斌和杨俊各带着几个人到杨岔路解决矛盾。当晚见面后因言语不合导致群殴。殴斗中,杨俊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王斌的鼻子划伤,鲜血直流。后经法医鉴定,王斌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王斌的伤势被其父母得知后,将此事告到了法院。在法院主持下,杨俊赔偿了王斌各项损失共计3.9万元。法院审理认为,杨俊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处罚。被害人王斌亦有一定过错。法院判决杨俊犯故意伤害罪,但免于刑事处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