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促进《鄂检十条》落地生根 嘉鱼县院组织召开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代表座谈会
会上,嘉鱼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德东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省委李鸿忠书记、张昌尔副书记等对《鄂检十条》的重要批示,全面解读了《鄂检十条》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详细介绍了县检察院贯彻落实《鄂检十条》的具体措施以及开展“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分管副检察长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就如何落实《鄂检十条》精神进行了表态发言。
听完报告后,参加座谈会的企业家纷纷表示感触很深,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嘉鱼县宏润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彭红玉说道,如今经济下行压力大,市场环境进入寒冬,《鄂检十条》的推出,让我们感到非常温暖,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这番动情发言赢得了在场热烈掌声。嘉禾装饰总经理刘军说道,检察机关办事效率高,保驾护航效果好,让我们感到很欣慰。企业家舒燕红指出,检察机关推动落实《鄂检十条》,让人感觉到温暖,增强了我们创业的坚定信念。嘉鱼县长河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董事长彭春姣表示,《鄂检十条》为企业提供了很及时、必要、实用的法律服务契机,并建议县检察院与非公企业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搭建检察院--非公企业微信群,让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加入,共同推动《鄂检十条》的贯彻落实。
县政协常务副主席雷家兴最后进行总结发言。他指出,《鄂检十条》体现了检察机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非常到位,《鄂检十条》推出的十分及时、重要、必要,并具有高度的实在性和可操作性,嘉鱼县检察院及时落实《鄂检十条》,为嘉鱼县企业提供了四方面支持:撑起了一把“保护伞”,服下了一颗“定心丸”,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喝下了一碗“甜心汤”。雷家兴常务副主席要求我院“形成保护企业共识,自觉落实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要采取综合得力措施,促进《鄂检十条》落地、落细、落实”,要真正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举措在嘉鱼落地生根。
会议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希兵主持,县检察院各分管检察长等参加会议。
据悉,县检察院已经拟定了《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会后将指派专人负责整理此次收集到的企业家建议意见,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全力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