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试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06.08.2014  18:09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念明、通讯员童庆、汪涛)昨悉,《鄂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获省政府批复,该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2013年7月,鄂州市被水利部列为全国45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之一。根据试点《方案》,该市将实行河湖水系连通、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节水与供水安全、水生态系统修复,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城乡垃圾收集处理一体化,建立具有滨江湖区特色的水文化体系,打造美丽鄂州。

  据悉,省政府在批复中明确了鄂州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期为2014年至2016年,要求该市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和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积极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研究。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水价形成机制、科技创新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增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合力。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