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池湖农业生态园的探索:农民带着土地做股东

07.06.2014  18:29

  池湖农业生态园里的以色列番茄熟了。

  昨日早上5时许,鄂州燕矶镇池湖村村民、70多岁的老党员何少卿带着10多位村民,来到生态园里采摘。在一个个不锈钢大棚内,番茄藤蔓上挂满了红的、青的番茄,有的已经压弯了腰。“每天要采摘两三万斤,全部打上‘梁心’品牌标签,送到武汉中百超市售卖。”何少卿笑意盈盈。

   引入社会资本发展生态农业

  ——市场化的种植模式

  此前,池湖村农民一直沿用效益低下的传统种植模式。如何提高单位面积的土地产出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去年5月,鄂州市委提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市委书记李兵认为,要通过土地流转,将城市工业资本引入农村,用市场化的办法发展生态、高效、集约农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新路径。

  该市率先在池湖村试点,建设池湖农业生态园。

  以色列水果番茄属果蔬两用品种,在市场上供不应求。每年种植两季,每亩年产量可达4万斤,纯收益万元以上。李兵得知信息后,安排池湖村到四川的种植园考察。同时,池湖村与应城新都化工有限公司洽谈合作发展生态农业,2013年8月,双方注册成立鄂州市新都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引种以色列番茄。

  池湖农业生态园分二期A、B、C三个区建设。一期流转土地65亩,由池湖村成立的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生态园大棚、沟、渠、港、路、供电和供水设施,由鄂州新都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投入180万元进行生产、管理、经营。

  2013年10月,园区一期建设启动,建成不锈钢蔬菜大棚51个。目前,池湖生态园整体规模达到110亩。

   带着土地经营权入股

  ——农民成为股东

  生态园建设,最困难的是土地流转。以前,池湖村土地大多直接卖给了企业,失去土地的农民生活难以为继。去年,再谈土地流转,农民并不欢迎。

  如何破解难题?

  池湖农业生态园,由池湖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与鄂州市新都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股经营。其中,鄂州新都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占35%,村级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占32%,农民以每亩土地6万元的价格入股占33%。

  为保障农民利益,公司承诺,流转土地的农民年分红不少于每亩1500元。此举,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

  即便如此,一期园区65亩地,也经过了3个月努力才完成流转。

  67岁的村民陈桂香家有1.3亩地。老伴秦元生害怕失去土地,跟她吵架,始终不同意土地入股。陈桂香和老党员何少卿多次做工作,秦元生勉强同意。“现在,一年坐着不动都有近2000元收入。每月在园里打工最低有1500多元钱,高时1800元。”陈桂香乐呵呵地说,“老伴也来园里打工了。

  流转土地收“租金”,入股土地分“股金”,进园打工挣“薪金”,池湖流转土地的农民荷包鼓了,积极性高了,许多观望的村民也放心了。

  今年4月中旬,生态园二期需流转24亩土地。何少卿介绍,村民二话没说,当天动员,当天签协议。

   种植标准从土壤开始

  ——推行有机农业模式

  市场决定取舍,绿色决定生死。

  为了加强种植技术指导,池湖农业生态园高薪聘请四川果蔬高级农技师陈俊亨,对大棚设计和番茄种植、管理、经营进行全程把关,确保绿色、安全、无公害生产。“生态园搞有机种植,标准和管理从土壤开始。”陈俊享介绍,不仅要检测土壤成分、重金属含量,还要把土壤酸碱度调到7.2,再把发酵的鸡粪等生物肥埋到地里。“这里的水、土壤、空气等各项指标,都符合有机农业要求。”“生态园种植过程,完全按有机产品的要求严格执行,全部记录在每天生产日志里。”池湖村第一书记吕守山说,用的水都是地下井水,施的肥料都是有机肥料。大棚的温度、湿度等,都有一套严格的标准。每一垅土地上都覆盖了银色的膜,防虫防草,保湿保肥。采取番茄、苦瓜、无筋四季豆三个品种轮作,保证土质不退化,保证产品质量。

  8万多株以色列果蔬番茄,在细心呵护下,蓬勃生长。武汉中百超市考察后,直接到地头采购。“池湖生态园模式,正在全市推广,将努力建设131个高品质示范基地。”鄂州市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邀请国家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鄂州生态农业发展规划》,已经进入专家评审阶段。“今年4月,鄂州与省农业厅签订了共同推进鄂州生态农业建设合作协议,拟在5年内,通过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标准制定和推广等方面的先行先试,把鄂州建设成湖北生态农业示范窗口,为全省提供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