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日报》整版聚焦上半年消防工作“四大亮点”
6月16日,《鄂州日报》法治版整版刊登题为《办好消防为人民——我市关心重视消防工作侧记》的长篇通讯,对经费保障、治安联防消防队、城乡整体规划以及近期在全市开展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四个方面情况进行了报道,展示了市政府在今年以来在资金和政策上对消防工作给予的极大支持,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原文如下:
办好消防为人民
——我市关心重视消防工作侧记
加大业务经费投入力度,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推进治安联防消防队建设,构建全民消防大格局;
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勾画消防事业美好发展蓝图;
开展重大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围剿火灾隐患;
………
东风吹来满眼春。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扬帆奋进的鄂州市,也把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把消防工作上升为“政府工程”、“民生工程”,并在资金和政策上对消防事业给予了极大倾斜,以满足保卫经济建设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要。
夯基础展示大手笔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致灾因素的不断增多,灭火及应急救援任务日趋繁重且难度日趋增大,对消防的要求也愈来愈高,与此相对应的是消防业务经费持续突破增长。市政府本着“资金再紧也不能紧消防”的原则,不论财政紧张与否,一直优先支持消防工作,消防经费逐年增长。
今年以来,市政府对消防工作支持力再度加大,6月6日,市政府印发办公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全额落实最低消防业务保障经费,决不能“克扣军饷”;要求发改委、财政等相关部门在消防队站建设、装备建设方面预留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逐步解决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同时,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与公安消防应急联动试点工作建设专项保障经费加之划拨到位的市政消火栓建设经费以及分年度拨付的红莲湖水上训练基地建设经费,全年消防经费创下历史以来新高,实现经费保障总量的再突破和经费保障能力的新提升,为确保全年防、灭火中心工作顺利完成和部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在经费保障大幅增长的同时,消防部门严格财经纪律,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预算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开支,重点把经费投向营房装备建设、专业化执勤训练改革、官兵执勤补贴等重点工作,推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实现后发赶超的既定目标。
抓队伍情倾大消防
为了解决当前警力不足的现状,2013年起至今,在市政府、市公安局主导下,我市依托公安派出所建立了30支治安联防消防队。治安消防联防队主要负责辖区内初起火灾的扑救以及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等,在日常工作中,治安联防消防队还担负着“十小场所”监督检查、落实“网格化”管理末端职责、开展针对性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等,是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地区不可或缺的“排查队”和“宣传队”。
为了进一步加强该支队伍建设,5月28日,市长叶贤林专题调研消防工作时,要求进一步统一治安联防消防队保障标准、政策依据,确保治安联防消防队的正常运转;6月6日,市政府印发《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公安、财政部门加强督办,共同承担治安联防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尽快出台相关工作意见。6月9日,市公安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安派出所治安联防消防队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将联防消防队业务经费足额纳入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每支队伍消防业务经费不得低于5万元/年,主要用于联防消防队员装备器材、伙食被装以及体检、培训等基础开支;公安(分)局还应为联防消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岗位津贴、伤残抚恤等待遇。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预埋增长空间,根据地方财力增长以及消防工作任务变化,同步调整保障标准,确保联防消防队经费增长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同步、相适应。
据悉,为全面推行治安联防消防队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市公安局还要求各地公安(分)局在学习借鉴黄矶派出所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6月底前,每个分局必须建成一至两个试点,推动治安联防消防队建设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绘蓝图锁定大目标
2012年,随着《鄂州市城乡整体规划》和“全域鄂州”概念的提出,我市迅速启动《鄂州市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经过为期一年多的实地调研踏勘、数据资料采集、定量系统分析, 2013年底编制完成首部城乡消防规划,并通过了省规划设计院、省消防总队联合举行的专家评审。该规划是《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涵盖未来10年消防发展目标及消防管理与监督、分期建设与投资、保障措施等内容,是指导全市消防事业发展建设的行动指南,对于提高城乡整体抗御火灾能力,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为尽快推动《规划》落地见效,最大限度地体现《规划》编研成果,破解消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瓶颈性”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叶贤林、常务副市长杨军、副市长汪继明、副市长兼市公安局长董煜华等先后在支队相关工作汇报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快编制进度;5月28日,市长叶贤林在消防支队调研时强调,规划部门要组织专家,在详细论证、客观评价《规划》可行性的基础上,尽快提交市规委会审议,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督办,跟进落实责任、经费等保障机制,细化年度计划表和任务书,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6月6日,市政府印发《市长办公会议纪要》,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审议实施《规划》,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据了解,依据《规划》内容,未来3年内,我市将完成花湖消防站、红莲湖水上训练基地暨红莲湖消防站、战勤保障大队、鄂州经济开发区消防站、城际铁路及高速公路应急救援站、燕矶政府专职消防站及119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有效解决高精消防车辆装备不足、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市政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有力推动我市消防工作创新转型、跨越发展。
整隐患凸显大决心
6月12日上午,市政府召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按照公安部、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军为组长的市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四个月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董煜华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定组、定人、定网格开展集中排查,把重大火灾隐患的底数摸清摸准,集中清剿一批火患。
会议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整治重点为:一是省、市、区三级政府已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二是已确定但政府未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三是各地新排查、上级督察发现或群众举报核实的重大火灾隐患;四是未有效整改的区域性火灾隐患。
据介绍,6月25日前,消防部门将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全市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复查,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条件的单位,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坚决依法使用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采取措施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报请政府依法决定;对工作态度消极、不作为的单位负责人,采取约谈、行政处分、拘留等措施督促其履行法律责任;对隐患整改不力、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市公安局将协调市级主流媒体予以集中曝光。
同时,消防部门呼吁市民朋友积极投身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并拨打“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对经核查属实的重大火灾隐患,将给予举报者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