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市人社局推动行政应诉工作实现两个100%

23.06.2017  15:34

6月6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一家养生会馆不服该市人社局工伤认定书,5月2日向鄂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该市人社局副局长汪洋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法律顾问出庭应诉。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绪武、法制办也作为行政复议方同时出庭。

该馆的一名员工去年凌晨下班后,遇交通事故死亡。他们认为工伤应符合 “在下班的合理时间及合理路线”两个客观要素,在没有证据证明这两个客观要素的前提下,该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显属不当。而该市人社局认为:员工在单位工作近6年,于9月10日1:10完成工作下班,1:20骑自行车至事发地点,属于下班的合理时间,从其工作地到居住地花园小区途经滨湖桥,属于合理路线;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已认定其无责。因此应认定为工伤。

法庭上双方展开激烈辩述。

经过审理,法院驳回了养生会馆的诉讼请求,认定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该市人社局行政诉讼案件共5起,以应诉工作为突破口,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一是“111”制度落实法治责任,即一个清单制度一个考核制度推进第一责任的落实,厘清党政主要负责人18条职责清单,年中年底督办法治工作并纳入考核评优,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二是“333”推进规范执法,即:三个程序(受理、调查、认定程序)进一步规范,三个充分(调查充分、证据搜集充分、认定前讨论充分),形成权责共担,预防并举,协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局面,实现了三个效果(弄清整个事实真相,防止了暗箱操作和腐败发生、同时也维护正义与公平,进一步彰显了政府公信力),实现两个100%,即行政首长出庭率100%,胜诉率100%。(鄂州市人社局   鄂州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