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工商局“四举措”力争“双打”工作再上新台阶

19.08.2014  10:05

  今年以来,鄂州市工商局紧扣省局、市“双打办”工作要求,迎难而上,力争上游,通过四项举措,全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18件;查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86件;涉及建材、摩托车、饮料、服装等11种商品,8个注册商标,案值300多万元。

  一、再动员、再部署,筑牢“双打”工作基础。市局针对因上半年人员划转而造成的人员紧缺、工作量大等问题,在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方法的同时,对全系统“双打”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深度剖析,动员全系统各级部门、各岗位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出路,严格按照“落实精神不折扣、工作部署不延误、实施检查无死角、严厉打击不手软”工作原则,将“双打”工作力度提升到新的高度。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后,全系统“双打”案件的立案率、结案率均明显提升。

  二、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力争“双打”工作稳步推进。市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产品商标保护问题,着力加大了涉农商标保护力度,在全市开展了“鄂州武昌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地标乱用、不规范使用等行为,规范武昌鱼市场。全系统加大了对“鄂州武昌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包括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共4件注册商标)的使用、包装、装潢的规范性指导,送发《商标运用指导书》、《商标管理提示书》等16份。在新《商标法》正式实施后,市局对鄂州武昌鱼协会、鄂州大同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等10家食品加工企业送发了《关于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包装、广告宣传的提示书》,加强新《商标法》的宣传和落实。截至目前,全系统已办理侵犯“鄂州武昌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案件2起,没收侵权商品300余盒,包装盒2300余个。市局还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情况和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及时组织抽检服装、玩具、灯具、装饰装修材料、家用电器、电线电缆等类商品131批次,共查处不合格商品101批次,立案17起。

  三、抓执法,强办案,提升专项行动成效。市局坚持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贯穿工作始终,坚持用执法办案成果来体现专项整治成效,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从重从快查处了一大批案件。市局主动与知名品牌厂家的维权打假机构联系,邀请他们配合办案,半个月内连端销售仿冒“红牛”、“王老吉”等五个品牌的知名饮料、食品的窝点和销售假冒“利郎”服装的窝点,涉案金额共52万余元。市局还和鄂钢营销部建立了双向联络员机制,安排专人和鄂钢维权人员分为三组,对鄂钢钢材市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截止目前,市局和鄂钢协作协查打假109起,共走访市场6个、经营户43家、建筑工地162处,发现线索7条,经过筛选定点蹲守2户涉嫌销售“EG”产品仓库,并对全市3个重要钢材市场进行清查,检查工地43处,对钢材抽检中涉嫌假冒的近200吨鄂钢钢材采取强制措施。

  四、抓长效,强机制,促进专项行动常态管理。一是建立系统上下联动机制。建立以商标广告监管科牵头、各相关责任科室(分局)为纽带,各基层分局(所)为基础的系统联动办案机制,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同时,加强对系统案件的信息归集、情况反馈、现场指导,及时解决基层专项整治工作遇到的难点和阻力,提升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效能。二是建立了部门横向协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商务、质监、物价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建立案件查办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案情和相关信息,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形成部门合力,增强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三是建立了企业联手打假机制。主动加强与市内外知名企业联系,邀请厂家、代理商参与“两打”行动,借助知名厂家技术力量,积极开展与企业联手打假,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