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局四举措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

22.11.2016  21:39

  自6月12日,鄂州市首批不动产登记证书颁发以来,鄂州市局采取四项措施,稳步推进市不动产登记工作。

  一是成立小组,专解难题。成立疑难问题解决小组,集中研究遇到的问题,及时拿出解决方案,不能立即解决的,提交上级部门研究。

  二是移交档案,统一管理。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将房管、林业等部门的相关档案资料全部移交到位,确保不动产登记资料完整、信息安全。

  三是建设系统,共享信息。开发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导入国土、房产等信息数据,实现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互通共享。

  四是创新服务,高效便民。开通网上预约、绿色通道、短信提醒三项特色服务,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效能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