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局创新年度目标考核模式

08.01.2016  18:31

  鄂州市局在充分征求各分局、各科室、局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对2015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创新,增强年度目标考核的客观性、互动性、导向性。

        一、新订指标,加强考核客观性。根据科室、单位、分局工作性质、工作内容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设置客观性考核指标,其中对科室设置客观性考核指标11项,对局属单位客观性考核指标14项,对分局设置客观性考核指标33项,改变以往考评指标设置主观有余、客观不足的做法。

        二、新增环节,提升考核互动性。在述绩互评、专班考核的基础上,新增同业评分环节,由局有关科室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台账、工作情况汇报等资料,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评分结果作为专班考核的参考依据,改变以往主要由考评专班打分为主,变为主要由科室(单位、分局)进行客观打分。

三、新建档案,树立考核导向性。建立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档案,考评为达标单位和先进单位的,根据目标责任书中的制定奖励政策记录表彰结果,考评未达标的要写出书面检查存档,严格将档案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未达标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局党组决定其他惩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