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鄂州市华容野太阳制衣厂重大火灾隐患予以销号的通知
13.11.2015 12:30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鄂安办销〔2015〕6号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鄂州市 华容野太阳制衣厂重大火灾隐患予以销号的通知 鄂州市安全生产会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初,省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鄂州市华容野太阳制衣厂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督办的通知》(鄂安办督〔2015〕14号),对该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明确提出整改要求。 鄂州市及华容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整改方案,认真督导隐患整改工作。华容野太阳制衣厂积极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逐项落实了隐患整改要求,经鄂州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验收,确认重大隐患已经整改。 根据鄂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华容野太阳制衣厂重大火灾隐患销号的请示》(鄂州安办文〔2015〕35号)意见,按照《湖北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分级挂牌督办办法》(鄂安〔2010〕20号)有关规定,省安办同意对华容野太阳制衣厂重大火灾隐患予以销号。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3.11.2015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