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3名党员干部因公款吃喝等问题被处分

10.02.2016  19:40

    新华社武汉2月10日专电(记者梁建强)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记者10日从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湖北省鄂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并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3名涉事党员干部受到处分。

  其中,鄂州市梁子湖区梁子镇计生办主任张华,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新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建新,组织村委会人员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外,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吴建中,违规为院委会人员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完)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