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加压力戴上“紧箍咒” 鄂州出台保护自然资源警示手册

30.05.2016  12:18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念明、通讯员童庆)“决策部署不力,致使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问题突出,或者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的,应当追究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相关责任……”昨日获悉,鄂州市编制的党政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警示手册,近日已陆续发放到该市各级干部手中。

   作为全省自然资源资产改革4个试点地区中唯一的地级市,鄂州除做好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两项规定动作外,还自加压力,做好制定《市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警示手册》等自选动作,为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工作戴上“紧箍咒”。

   该市环保、国土、农委、林业、水务等部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相继出台部门警示手册。其中,环保篇25条、国土篇35条、农业篇18条、林业篇11条、水务篇24条。警示手册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中有不当行为,应当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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