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工商局鄂城分局“三个到位”服务鄂城新区建设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加快鄂城新区建设,鄂州市工商局鄂城分局以服务大局为重,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主动融入,积极对接新区建设,做到“三个到位”。
一、工作机构、人员到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完善沿江滨湖新区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及《鄂城新区组建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分局就鄂城新区工商办事机构的设立向市局进行专题汇报,得到了市局党委的重视与支持,市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鄂城新区办公室”,负责全面履行鄂城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明确区工商分局局长兼任新区工商办公室主任,并从市局下派业务骨干对新区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实,确保鄂城新区建设期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高效运转。
二、服务机制到位。一是推行“五零”服务举措,服务创优。从构建无缝服务链节入手,大力推行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过程“零障碍”、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效果“零投诉”服务机制,不折不扣落实沿江滨湖新区管理13条“新政”。二是推行市场主体准入“全区通”服务模式,便民创业。在新区办公室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和限时办结服务,引导燕矶镇纳入新区管理范围的6个行政村的创业人员不受原管辖地限制,就近直接到工商新区办公室办理注册登记。三是全力服务项目建设,助力创业。对意向落户鄂城新区的项目,积极跟进,靠前服务,给予登记业务方面的宣传指导,促其早日落地投产。四是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给力创业。指导和鼓励鄂城新区内企业自主创新品牌,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运用商标战略努力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五是大力实施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工程,帮扶创业。采取深入一线、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宽准入政策,引导新区内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升级为公司制企业,优化产业,扩大规模,提升实力。
三、监管措施到位。实施“砺剑”行动,着力整治新区扰乱市场秩序、危害消费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完善流通领域重要商品市场准入、问题追溯、不合格商品退出制度,加大重要商品抽查检验力度。加强“无传销”创建,联合有关部门实施打击传销“天网”行动。重点查处和纠正商业贿赂、强制交易等限制竞争违法行为和仿冒侵权、虚假宣传等商业欺诈违法行为,维护鄂城新区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