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北局确保合同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30.11.2015  15:33

(鄂北局)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鄂北局规财部根据鄂北局《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从四个方面加强合同建设管理。

一是加强关键环节的控制。在招标文件编制阶段即对各类型项目的合同文本展开严格周密的审核和修改工作,并提前报送到各部门征求意见,争取最大限度的减少合同条款中的缺陷。二是建立合同主办专人负责制度,主办人对合同谈判、履行过程中双方往来的电报、传真、会议纪要、文件、图表、电子邮件等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妥善保管。三是随时掌握合同履行动态,及时回复对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关合同履行的问题,不拖延,不耽误,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发现对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主办人要积极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催促其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同时应将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时书面报告领导,并在索赔期限内收集和保存证据,及时索赔。四是对所签订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定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积极稳妥、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给予解释、解决。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