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

13.07.2015  18:41

(鄂北局)近日,环保部批复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标志着工程可研报告审批前置要件已全部完成。 

批文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时,明确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水资源保护、加强水环境保护、落实陆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批文要求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委托华南环境保护监查中心和湖北省环保厅分别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作为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所需的15个专题报告之一,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较广、技术要求较高、工作流程较多,备受评价、评估各方重视和关注。为全力推进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尽早通过环保部审批,省领导高位推进,到环评报告编制单位调研督导工作进度,并专程赴京与环保部座谈衔接加快审批步伐。省水利厅和省环保厅主要领导及时相互沟通、亲自过问、协调解决环评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和困难,同时,切实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专人采取“一对一”、定点联络等方式,紧密跟踪报批和审批进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从报送环保部之日开始,历经受理、技术评估、环评司司务会讨论、直至最后审批,为期不到半个月,再次彰显了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的超常规、高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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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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