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通过水规总院审查
(鄂北局)9月20日至23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召开《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会。水利部规划计划司、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委丹管局、长江水保所、湖北省水利厅、鄂北局、襄阳市水利局、随州市水利局、孝感市大悟县水利局,以及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审查会上,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万林代表湖北省水利厅向水利部、水规总院对湖北水利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从无到有,从决策到立项给予大力支持。各位领导和专家在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过程,要充分考虑湖北的实际,在工程调度、工程管理、工程运行以及项目的生态、环保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严格按照专家的意见和水利部批复的初步设计方案,按照“四制”建管要求建好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力争把该工程建成标杆、示范性的样板工程。
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汇报了初设报告在水文、工程地质、工程任务和规模、工程布置及建筑物、电气及金属结构、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环境保护设计、水土保持设计、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节能设计、工程管理、设计概算、经济评价等十四个方面的编制情况,详细阐述了初设与可研的变化情况及依据。随后,专家组分十一个小组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讨论,各小组设计人员面对面的向专家进行了详细汇报,就各个专业的方案确定、建筑物布置、计算、设备选型、造价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
审查会期间,专家组经过认真仔细的比较、分析、研究,一致认为设计单位在可研的基础上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报告编制水平很高,基本满足初步设计要求。但是,报告在管理体制、运行调度、部分连接工程等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在隧洞的糙率和净空、倒虹吸进口高程、PCCP管的备品数量、线路微调等方面还要进一步优化。经过审查,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初设报告审查,设计单位要抓紧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到位,以便水利部尽快下达初步设计报告批复。
鄂北局局长李庆国向专家组表示感谢,并表示一定按照专家组意见,尽快做好建设管理体制的调研和协调,尽快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的修改,把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做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