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消防安全委员会调度政府职能部门及省市媒体全方位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工作

15.07.2014  11:06

为迅速贯彻省总队《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消防宣传工作》文件精神,切实提升居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发生,近日,支队依托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门发文调度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省市媒体单位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工作。

针对夏季消防安全宣传重点内容及当前火灾防控重点,支队专门调度市教育局、城管局、公交委、工商局、文新广电局等八大政府职能部门,天河机场、地铁集团、公交集团三大行业部门,凤凰传媒、新华传媒、人民日报等42个大型户外广告公司,并统一函告湖北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卫视频道、经视频道、公共频道、体育生活频道五大省级电视频道及武汉市广播电视台所辖频道。

文件要求,所有职能部门需在7月10日至12月31日约半年时间,专门安排辖管宣传平台全天候滚动播放消防宣传提示内容,所有户外宣传屏需每天以15分钟一次的频率滚动播放时长为30秒钟消防公益宣传短片及消防安全提示语,省市媒体要每天7点30分至9点30分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消防宣传提示内容。

此次宣传提示活动全方位开展,必将有力提升市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升“119消防时刻”品牌消防宣传向纵深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