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公安、教育联合部署开展暑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04.07.2014  11:42

近日,黄冈市公安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为期114天的暑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掀起了暑期校园消防安全宣传热潮。

此次暑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旨在全面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确保广大师生切实做到“六会”即: 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自查火灾隐患、会宣讲消防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 并将有针对性的开展下五类活动: 一、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集中排查。 要集中对校园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学校班车、校车等接送学生车辆是否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内容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尤其是对寄宿制学校的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开展“四个一”活动。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 三、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 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消防大队要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推荐上报本地的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和录像,全市确定优秀消防课件4个、优秀消防课教师3人参加全省评比。 四、开展暑假消防宣传实践活动。 要将中小学生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纳入校外社会实践内容,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当地共青团、科学技术协会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消防宣传实践或消防宣传“下乡”活动,发动广大中小学生走街串巷、进村(社区)入户开展宣传,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 五、开展“火灾隐患随手拍”活动。 要发动教师、中学生拍摄居家周边商城、市场等场所的火灾隐患,并向当地“96119”或市消防官方微博进行举报投诉,培养关注身边消防安全的习惯。

黄冈市公安局、教育局要求,各县市教育、公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及“消防知识进学校”广西现场会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和年终工作考评中,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并认真总结经验,探索寒暑假消防宣传教育行动长效机制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