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联合解读国企改革指导意见

16.09.201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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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国新办召开吹风会,国资委等五部委联合对《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

  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是贯穿《指导意见》的一条主线,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因此,《指导意见》凸显了一个变化就是国资监管部门从原来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今后,将以“国资委授权模式”和“国务院授权模式”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试点。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稳妥推进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过程中,既鼓励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时也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也是这次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建立与国有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建立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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