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司法局落实“五个抓手” 强化“两个责任”
近年来,郧阳区司法局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认真落实“五个抓手”(基础建设、教育整治、源头治理、规范检查、榜样示范),着力强化“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地、纪委监督责任),为全区司法行政事业跨跃式发展、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狠抓基础建设,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及区纪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迅速组织学习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郧阳区司法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每年年初,区司法局召开专门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并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了“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支持执法执纪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印发《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中的排序意见》文件要求,积极支持纪检组转变职能。落实了纪检组长排序、分工规定,局纪检组长在党组成员中的排位排在副书记之后、其他党组成员之前,纪检组长也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之外的其他工作。
二、狠抓教育整治,强化作风建设。一是专项整治有的放矢。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开展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违背干部任用程序、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问题专项整治。通过采取认真自查、专项巡查、重点抽查、通报问责为主要内容的“三查一通报”办法,强力推进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扎实开展“回头看”。对照“三严三实”,按照“回头看”重点内容,逐项对照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回炉”,推动整改落实措施“落地生根”,整改落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深入开展了专题教育。认真落实、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扎实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党组书记上党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研讨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履职能力、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狠抓源头治理,强化廉政教育。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了党的政治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用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二是抓好党纪党规教育。除积极参加全区在区纪委办案中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培训外,结合工作实际,编印了学习资料,同时充分利用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干警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等党纪党规,通过强化党纪党规学习,不断增强了党员干部规则意识和廉政意识。三是突出先进典型教育。广泛开展“用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活动,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向全国、全省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司法行政干警学习,特别是向竹溪县兵营司法所长邹维兵、郧阳区白桑司法所长刘久斌等身边的优秀政法干警、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学习,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恪尽职守、勇于拼搏、心系群众、为民服务,进一步凝聚了跨跃式发展、科学发展的正能量。
四、狠抓规范检查,强化监督制约。一是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将本部门的重大事项、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廉政建设等情况在司法行政门户网站上公布,在办公区公示,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二是强化风险管理。结合岗位工作特点,本着“预防为主、防控为先”的原则,认真查找机关人、财、物的管理,干部选拔任用,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法律援助行政审批,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落实了分级管理,分级监控。三是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民主监督、述职述廉、党风廉政报告、廉政诫勉谈话等制度。树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有效地避免小错铸成大错等情况的发生。
五、狠抓榜样示范,强化责任担当。一是主动学习。党组成员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党纪党规和政策要求,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模范带头。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头纠正“四风”、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公正为民。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做到了不专断独行,不以权谋私。三是勇于担责。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党 毅 黄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