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考核有“办法”
05.09.2016 18:31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8月29日,郧阳区首次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考核成绩排名靠后3乡镇主要负责人予以约谈。为扎实推进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郧阳区制定出炉了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治理考核暂行办法。
考核对象为全区20个乡镇(场)、348个村(社区)。考核内容包括宣传发动20分、体系建设50分、治理成效30分等三大项,具体包括建立考核机制情况、开展宣传培训情况等60项考核内容。考核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每月组织一次,先按百分制评分,再按垃圾占70%、污水占30%权重折算后相加,并设置加减分项,其中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的给予加分,被省、市、区主管部门督查扣分或新闻媒体曝光予以减分。季度得分为3个月总得分的平均值;年度得分为4个季度总得分平均值。
考核结果一月一通报,连续2个月排名最后乡镇,约谈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季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区财政全额拨付本季度专项经费;对季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下的,每少1分,扣减年度专项经费总额的1%;连续2个季度排名最后乡镇实施一票否决,并建议区委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采取相应组织措施;年度考核前3名的乡镇给予一定经济奖励,其中第一名奖励10万,第二名奖励8万,第三名奖励5万。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05.09.2016 18:31
中国水利报社调研采访我省南水北调工程
(胡顺华 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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