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腾退房屋难案
16.12.2016 14:36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近日,郧西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作用及耐心细致的向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自愿腾退了房屋。不到一个小时,已将房屋腾空,连同房屋钥匙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邻里和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汪某诉陈某夫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郧西法院店子法庭经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了判决,判决陈某夫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汪某交付位于郧西县关防乡周家坪村临鄂陕大道楼梯间以北第一间门面房,并协助汪瑞勇办理住房及门面房房产证手续。陈某夫妇不服此判决,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了上诉。十堰市中院经审理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判决书生效后,陈某夫妇未履行义务。汪某向店子法庭申请执行。店子法庭受理该案后,多次找到被执行人陈某夫妇,要求其腾退房屋。但被执行人陈某夫妇仍以判决有误、门面房升值等理由而拒不执行。
郧西法院在开展2016年“涉民生、涉金融案件执行攻坚战”专项活动时将该案列入其中,制定了相应的执行预案。执行当日,考虑到该案的被执行人陈某夫妇是该乡镇街道上的生意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为楼上楼下邻居,为不影响被执行人的声誉和生意,促进邻里和睦,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陈某夫妇带至关防乡政府。带队领导刘斌首先耐心听取了被执行人的执行意见,并对其所提出的争议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向其讲解了拒不执行法院将采取的强制措施及自己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下,经过再三的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主动表示马上回家腾退房屋。不到半个小时,被执行人已将房屋腾退完毕,并将房屋钥匙交付申请执行人。
案件执结后,执行干警现场召集双方当事人,化解其邻里矛盾,劝导其和谐共处,互帮互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16.12.2016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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