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出台“十个严禁”为党员干部划“红线”

11.04.2015  13:00

  荆楚网讯 (记者周勇 杨洪霞 通讯员赵德才)4月10日,为贯彻中央、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距,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郧西党员干部队伍管理,郧西推行了党员干部管理“十个严禁”规定,警醒党员干部严守规矩、不越雷池。

  划清底线明规矩。郧西制定下发了《郧西县党员干部“十个严禁”规定》的通知,明确党员干部必须严守的十条“红线”。具体内容包括:严禁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乱评妄议;严禁在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严禁阳奉阴违,对组织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严禁对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散布“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等不当言论;严禁用任何形式,特别是网络、微信、微博,匿名诬告、恶意中伤他人;严禁拉帮结派,搞非组织活动;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严禁在选人用人上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严禁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严禁脱离实际、搞形式主义,讲阔气、讲排场。同时,该县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方式,在党员群众中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十个严禁”的知晓率,为行使党外监督提供渠道。

  处置处分动真格。该县严格处置违反“十个严禁”的机关党员,真正让十条“红线”成为党员干部不敢触碰的带电“高压线”。规定指出,对违反“十个严禁”,消极懈怠,顶风违纪的,县委、县纪委监察局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姑息,不手软,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强化督查抓落实。为保证“十个严禁”能够全面落实,该县从县委办、政府办、县纪委及执法部门抽调人员,组成4个暗访组加大巡查力度,做到督查全覆盖。并公布举报电话、公开监督信箱,加大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做到监督全天候。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