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捆绑”责任落实防汛抗旱工作

04.06.2014  12:25

(何丽 何锐)主汛期将至,郧县“捆绑”责任落实防汛抗旱工作。

捆绑”行政首长,确保制度落实。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乡镇防汛抗旱责任制,各乡镇进一步落实行政、技术、管护“三个”责任人,并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扎实开展汛前全方位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限时整改,消除隐患,不留死角,做到防范于未然。 

捆绑”部门负责人,确保应急救援。实行县级部门“一把手”负责制,一旦发生险情,启动部门联动机制。气象部门做好雨情发布工作;水利部门做好小(2)型以上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除险加固、库容调度、险情后技术指导等工作;国土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民政部门做好救援物资储备;同时,农委、国土局、林业局、石油公司等相关单位落实相应责任。 

捆绑”水库管理员,实行重点防范。要求水库管理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丰富的防汛经验和较高的应急处理能力,要做到“三清”(险情查清、信号记清、报告说清)、“三快”(发现险情快、报告要快、处理要快,做到小险及时处理,大险支援抢护)、“五时”(吃饭时、换班时、黄昏时、黎明时、刮风下雨时,更要集中注意力,提高警惕),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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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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