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教育系统吃回扣利益链曝光:一角钱也不放过
调查原因:河南省郑州市检察机关查办多起教育系统腐败案件
调查发现:从教育领域职务犯罪的主体看,多发生在握有实权的人身上,主要原因就是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不力,在采购上的程序不透明,容易造成暗箱操作。比如,在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外部监督机制缺失的情况下,对作业本、床上用品等学生用品的垄断经营,相关人员说了算。
在人们眼里,教育领域是“一方净土”,但河南省郑州市教育局所辖的勤工俭学办公室,利用市教育局赋予的中小学练习册、住校生床上用品集中采购权,与供货商商定好回扣额度后,再与学校相关负责人按比例分配回款额,在“吃回扣”上形成贪腐链条。
“处在链条上的供货商、教育部门、学校、经办人员各得其利,使‘吃回扣’成为潜规则,败坏了教育领域的风气。”郑州市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一角钱回扣也不放过
郑州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系郑州市教育局管理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中学生的素质培训、公寓物品供应、作业本供应、学生保险、中学生校外活动,与郑州市教育局下属各学校业务上有上下级指导关系。
2002年,郑州市教育局专门下文件,决定中小学生作业本实行集中采购制度,由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规划、管理。2007年的一天,郑州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某与两名工作人员到一家印刷厂考察,有意中止与原印刷厂的合作。双方商谈完价格后,毫不避讳地谈到了回扣问题,即印刷厂每本作业本给学校和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各0.1元的回扣。
对此回扣额度,印刷厂表示同意。案发后,印刷厂负责人聂某说,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管理着全市学校的作业本印刷,每年都会有很多业务,他们要开展业务,需要拉着这个客户,也需要他们给各学校下文件要求在这里指定印刷,因此谈到回扣问题就照办了。
法院判决书显示,从2010年秋至2013年秋,印刷厂应支付郑州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的回扣款就达67万余元。
经办者人人都有份
与作业本回扣相比,住校生的寝室用品回扣则显得较为隐蔽。
郑州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后勤科科员马某,利用其负责郑州市教育局下属学校集中采购公寓化用品的职务便利,在给学校采购床上用品的过程中,按照事先与供货商的约定,共收受对方给予的回扣款28.9万余元。
判决书显示,马某收到回扣款后,分给郑州市回民中学政教处原主任李某4.6万余元,郑州市第七中学政教处原副主任杜某5.5万元。
供货商王某在证言中说,其自2009年开始通过郑州市勤工俭学办公室向市教育局所属的十几所学校供应住校生的床上用品。其为了争取到这笔生意,就答应了给他们支付回扣的要求。
杜某在任郑州市第七中学政教处副主任期间,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班主任管理和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在学校学生公寓用品的采购和发放方面,与郑州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搞好对接。
李某在担任郑州市回民中学政教处主任期间,则负责学生的德育工作、宿舍管理工作。在采购寝室用品过程中,他嫌回扣太少,每套被褥就多向学生收了52元,侵吞销售差价款4.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