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原副市长郑兴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02.07.2014  19:59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对宜昌市原副市长、党组成员郑兴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郑兴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郑兴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郑兴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