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邮政管理局召开《湖北省邮政条例》宣贯实施动员会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湖北省邮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在全省邮政管理部门和邮政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7月25日,湖北省邮政管理局组织召开《条例》宣贯实施动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栾丽娜、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圣华,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唐元,省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唐顺益出席会议。
唐顺益就《条例》的出台背景、立法意义和制度规范进行了解读。同时,他对《条例》宣贯实施工作做出部署和动员:全省邮政业要深入贯彻实施《湖北省邮政条例》,不断推动行业加快发展,着力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积极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同时邮政管理部门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
唐顺益指出,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这条主线,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助推,支持邮政企业认真履行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加快创新发展步伐,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影响力;支持快递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做大规模、做强实力。全行业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改革创新的紧迫感,自觉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
会上,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唐元就《条例》的宣贯实施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以实施好《条例》为契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推动《条例》中涉及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车辆通行、交邮融合发展、解决投递“最后一公里”等相关政策的实施,促进全省邮政事业、交通事业共同发展。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圣华强调,要深刻领会《湖北省邮政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抓紧制定条例的配套细则、办法,严格执法。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栾丽娜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并就《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意见: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学习,奠定条例实施的执法基础。要加强宣传,筑牢条例实施的群众基础。要加强执法,做到违法必究。同时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性规定。省邮政管理局要按照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法规实施情况。
省邮政公司、省邮政速递公司、省顺丰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好《条例》做了表态发言,表示要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条例》,认真遵守《条例》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监管,依法经营,为湖北省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省邮政管理局巡视员、副局长刘忠民主持会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近二十家省直相关部门,全省十三个市州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省邮政储蓄银行及全省三十余家快递企业及省内多家新闻媒体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