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全能通讯时代来临 互联网立法迫在眉睫

09.12.2015  14:06

当前,互联网已走进千家万户,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网络空间已成为继陆、海、空、天之后的第五大主权领域空间。然而,网络谣言的盛行,用户信息大规模泄露等网络安全事件,不断给国家安全部门和广大网民敲响警钟。

2015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在“工学”门类下增设“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对于当前的网络安全状况,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公共事务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侯锷认为,“一个人的通讯时代”已经来临,针对自媒体侵权等互联网行为的立法迫在眉睫。

 

网络安全

一个人的全能通讯时代

随着技术的进步,互联网已成为继电视、广播、纸质媒体之后的“第四媒体”,而随时随地接收信息的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则成为“第五媒体”。新媒体的不断革新,仅颠覆了大众媒体的传播模式和内容生产方式,还给人们的传播活动及生存方式带来巨大改变。

在过去的几年中,互联网、移动终端的发展导致新媒体极大限度地体现了包容性、平等性和参与性。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教授詹新惠说:“新媒体的特质是连接和互动,能够实现人与物、人与人、物与物的全方位关联,并实现在连接基础上双方甚至多方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新媒体能够带来交流上的自由、开放,实现信息平等、共享。

这意味着个人的通讯传播能力大大增强,已具有个人全能通讯的可能。普通人能够在实时实地利用手机、互联网打造自己的传播平台,发布自己的声音,甚至集合特定群体展开自己关注话题的讨论。

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公共事务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侯锷认为,传播主体已然不再是单纯的“你向所有人”传播,而是“所有人向所有人”的传播。信息形态多样化、传播渠道的高度融合宣布了“一个人的通讯时代”已经来临。事实上,很多事件已向我们传达了“一个人的通讯时代”的魅力。2014年12月31日上海外滩踩踏事件,正是通过现场群众的微博、微信、手机影像等形式,迅速、全面地向社会传递了灾难现场的场景。

网络生态环境日趋复杂

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势必会带来一系列问题,比如著作权纠纷会大幅增加。自媒体使“个性”得以突出,强调独家思维的信息、观点。当新媒体与互联网经济相结合时,打造自己的品牌往往能够获得多方面的利益。侯锷说:“现在微博、微信等具有的打赏功能,会使独立的思维产品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因此,如今出现了许多不署名的抄袭、转载等不规范行为。”而互联网环境的复杂性,增加了责任追究的困难程度。

同时,侵犯个人隐私权现象不断发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媒体提供了新闻生产者与受众双向选择的市场平台,许多传播者为抓住受众的眼球,让新闻在海量信息中获得点击率而不择手段。“在信息生成过程中,许多人为了标新立异、上头条,会不择手段地挖掘、跟踪偷拍,甚至运用一些非法的通讯技术获取他人信息,导致公民个人隐私权被侵犯,或者泄露商业机密甚至是泄露国家机密。”侯锷说。

在新媒体影响力逐渐增大之时,传统的主流宣传机构如何守住话语权,在舆论引导中保持影响力,是管理者最关心的问题。在侯锷看来,面对新媒体形成的自下而上的反作用力,真实的话语权怎样重新找回,如何抢占第一时间、第一空间和第一消息的发布,是新阶段带来的重大挑战。

互联网立法监督迫在眉睫

侯锷介绍说,当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于互联网的立法节奏逐渐加快,另外,对于自媒体个人,在传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侵权、涉密、侵犯他人隐私、毁誉竞争对手等行为,也是未来迫在眉睫要解决的问题。“互联网的立法会越来越细致,一些细则会越来越多。”他补充道,立法之外的考核力度、惩处力度也会加强。

互联网征信工作也会进一步加强。”侯锷推测,为维护互联网环境,不侵犯他人隐私等都将纳入公民的征信系统,“公民的诚信意识的提升可能是近期我们最应该的努力方向。” 他称,对新兴传播方式加强管理也将成为互联网与新媒体发展的方向;另一方面,可能重点对涉及未成年人、虚拟身份认证等领域加强管理。

(光明网实习记者 李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