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附条件不起诉让3名涉罪学生安心读书
22.08.2014 17:51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通讯员 舒婷 吴一痕)“出事后,孩子一直很消沉。我也害怕万一真起诉了,他的思想压力太大,对他这一辈子影响不好。马上又要开学了,不起诉决定让小孩重新安心读书了!”焦涛的母亲激动地对办案检察官说。
犯罪嫌疑人焦涛、张朋、王华均系通山一中学生。2013年12月30日,通山一中高二学生鲁志雄坐同学踏板车在学校门口与高三学生邱云发生轻微碰撞。邱见鲁未向其道歉,便于12月31日晚邀约被害人张军在一中校园内殴打鲁。2013年1月2日10时许,三犯罪嫌疑人应同学鲁志雄(另案处理)之约,伙同张志刚(另案处理)、王亮携带水果刀在一中校园内将张军砍伤。经法医鉴定,张军伤情为轻伤二级。
在社会调查中,学校反映几名涉案学生平日在校表现良好,没有前科劣迹。事后,主动道歉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医药费及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案发后,家长们也为疏视对小孩的管教而自责,多次保证做好孩子的监管教育工作,学校也表示愿意做好学生的帮教工作。
在对三人进行了综合评估后,该院认为如果简单就案办案,将三人起诉到法院,不仅让孩子在心理上留下阴影,也可能会给家庭乃至社会留下不稳定因素。8月19日,经检察委员会讨论,该院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均为七个月。
据了解,考察期间,该院还将对三人日常生活进行跟踪考察。针对其具体情况,联合学校、家长共同进行帮教和监管。考察期结束后, 根据考验期表现,再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处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仅能促使附条件不起诉人积极悔改,还能起到惩戒、警示作用,更好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22.08.2014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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