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法院运用微信等形式送达提升审判效率
29.11.2017 18:54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近日,阮某收到了一条特殊的微信,“你好,我是通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四庭的工作人员,关于通山某商贸公司与您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我将应诉材料、证据、开庭传票通过微信送达给你,请你准时来开庭。”
据了解,2010年9月,赵某向通山某商贸公司购买电视机、洗衣机等物品,合计货款100220元,约定预付3万元,余款待安装完毕后付清,赵某购货后直至2014年1月,仍欠货款20500元未付,经多次催讨无果,商贸公司便将赵某告至法院。在举证期内,赵某申请追加谭某、阮某为共同被告,阮某岳母拒绝提供阮某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后经法院与当事人多方打听,添加了阮某的微信,才有了前面那条特殊的微信。
阮某对于法院通过微信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表示非常的感谢,节省了时间、节约了费用又避免了尴尬。阮某表示自己会积极地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如果协调不成会及时出庭应诉,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
近年来,因为案件数量大增及很多当事人外出务工经商等因素影响,送达工作成为制约民事审判效率的“老大难”问题,通山法院在深刻领会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的方式方法,通过微信、QQ、录音电话等途径进行电子送达,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29.11.2017 18:54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