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执行积案

24.04.2015  18:12

        (通讯员:曹铭  编审:陈群安)近日,咸宁市通山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六年执行积案,为申请执行人拿到13万元赔偿金。

          潘某某等5人与程某某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法院判决程某某赔偿潘某某人民币13万余元,但程某某自判决后一直未赔偿。执行干警多次上门与其反复沟通,做了大量思想工作,被执行人程某某终于将赔偿款筹齐支付给了申请人。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