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法院为75名民工讨回血汗钱150余万
“通山法院真正为老百姓做了一件好事,帮我们把‘挖黑洞’的血汗钱要回来了,太感谢法院了!”通山县老虎槽煤矿工人廖某激动地说。矿工们兜着去年的工资钱,陆续从法院出来,一扫多日阴霾,个个喜逐颜开,这是2016年11月10日发生在法院温馨的一幕。
2015年7月,老虎槽煤矿老板欧阳某某悄然离开,至10月份没有给矿工发一分钱工资,累计拖欠75名工人工资1545159元。为此,廖某等人多次到县信访局、市委市政府上访。该案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要求人社局和法院妥善处理。今年7月13日,县人社局以违反劳动保障法为由,依法对欧阳某某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其立即支付民工工资,同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书》。欧阳某某在规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又未起诉,也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8月5日,县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对该案准予强制执行,并当场立案执行。
2016年9月7日,通山县法院以老虎槽煤矿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决定对欧阳某某司法拘留15日,并对被执行人位于赤壁市所有权房屋予以查封。后证实欧阳某某心脏病情严重,县法院提前解除拘留。此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欧阳某某住处、医院做思想工作,一是告知矿工情绪激动,到处寻找其下落,讨要工资;二是说明民工上访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工资不兑现,案子肯定结不了;三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追加其妻子为被执行人;四是准备以拒执罪移送公安侦查。为此,执行法官劝导欧阳某某将心比心,尽快想办法兑现民工工资。最终,被执行人欧阳某某权衡再三,分两次向法院账户汇入1545159元。2016年11月10日,县法院代为75名矿工如数发放迟到一年的工资。
民工讨薪历来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案件,县法院执毕通山县老虎槽煤矿有限公司民工讨薪案,既给行政机关打了强心剂,也是给老百姓的一颗安心丸,让老百姓的权益不再是一纸空文,也是县法院司法为民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