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局推进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

02.12.2014  10:42

  为筑牢基层监管基础,通山县局以“四个规范”为核心,大力推进乡镇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全县基层所设施到位、功能齐全、机制完善、网络齐全、工作规范的目标。

  一是推行制度建设规范化。健全完善《监管员岗位责任制》等18项基本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约束行为,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障各项工作按制度规范运行。

  二是推行内务管理规范化。做到“八个统一”,即统一徽标标识,统一配齐设施设备,统一胸牌桌牌,统一监管标识,统一上墙公示牌,统一上墙宣传标语,统一科普宣传公示栏,统一基础信息档案。

  三是推行日常监管规范化。建立“四个全面”,即全面落实网格监管责任制,全面推进日常巡查监管工作规范化,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和“一票通”监管追溯制度,全面推行巡查监管痕迹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定人、定岗、定责”的三定监管责任制,实现日常工作的全面规范化管理。

  四是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落实“四个强化”,即强化执法纪律,强化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文书归档,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确保公正公平公开,阳光规范执法。

  通过全面推进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在全局系统营造团结互助、克难奋进、争先创优的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基础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技能和效率,树立全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形象。

  (信息来源: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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