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男子非法持土铳打猎 误把路人当野鹿击伤

17.09.2015  18:10

9月14日,通城县马港派出所侦破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46岁,湖南省岳阳市月田镇红光村人)于9月14日被通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9月10日晚10时许,通城县马港派出所民警接110电话报警称:马港镇石溪村村民肖某某(男,40岁)在自家山后的小路上被人用土铳打伤,身上多处中弹。马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火速赶赴现场展开侦查。因发案地系两省交界处,民警分析湖南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马港派出所立即将案情向湖南岳阳县月田派出所进行了通报,月田警方立即伸出援手在两省交界处设卡盘查,并深入村组协助摸排线索。

9月11日上午,马港派出所民警与马港镇石溪村干部在走访工作中发现租住在程坳村从事石匠工作的杨某某有一把土铳,并于头天晚上上山打过猎,此时不在家中,杨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向其家属宣讲法律知识。9月14日上午,杨某某主动到马港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交待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原来,杨某某9月10日晚上一人外出上山狩猎,走到马港镇石溪村"正眼榜"路段时,他发现有动静,误认为是一只野鹿,实际是肖某某从此地经过。杨某某便朝"野鹿"方向瞄准开了一枪,导致肖某某当场中枪,其手臂、大腿及下腹部等四处被铳子击伤。

目前,肖某某已被抢救脱离生命危险。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