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司法局连续第九年提前超额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实事任务
近年来,荆州市司法局始终树立“以人为本、法治惠民”理念,大力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推出便民举措,切实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今年1至10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62件、法律援助事项25234项,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挽回及避免经济损失4880.2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分别是市政府下达今年民生实事任务的102.6%和105.1%。这标志着作为市政府“民生实事”之一的法律援助任务已经提前超额完成,这也是荆州市司法局连续第九年提前超额完成政府民生实事任务。
一是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今年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精神,荆州市司法局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市8个县市区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加强了司法行政机关和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衔接和配合,落实好法律援助介入整个刑事诉讼的规定,切实履行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工作职责。
二是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荆州市司法局坚持在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时,及时向受援人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向案件承办人员发放办案流程告知书,向案件当事人和执法机构征询意见,确保回访率达到100%。市局还编制了《荆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今年8月,组织对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市局还挑选一批办案经验丰富、执业年限较长的律师建立了重大疑难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名册。凡是涉及社会影响较大、案情比较复杂的案件,重大突发性案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涉及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人群的重大案件,将直接从名册中指派律师承办。
三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服务品质。荆州市司法局不断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在坚持法律援助“点援制”的基础上,今年3月份又推出了法律援助预约服务制度。凡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法定节假日或特定时间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均可提前通过当面预约或电话预约,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约定的时间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确因行动不便或情况紧急的特殊人员,荆州市司法局还可以采取预约上门的方式安排专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的“零距离”。
四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品牌宣传。荆州市司法局自2007年以来坚持每年开展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这已成为荆州市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特色品牌,受到社会广泛好评。今年,开展了第9次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春燕行动”,“进百村入万户”为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3月,全市73个法律援助小分队进入137个村,入户2657家,在农户中现场接受咨询,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行动期间,总计开展各种宣传活动61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4000余份,在各级媒体上发表宣传信息41篇,极大地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五是不断优化法律援助社会资源。今年10月12日,市法律援助促进会、市妇联、荆州楚信法医司法鉴定所共同签署了《法律援助项目意见书》,成立了“荆州市家庭暴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站”。该工作站项目是市法律援助促进会继去年9月依托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成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之后,又一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项目。工作站旨在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弱势群体提供免费司法鉴定,及时、有效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家庭暴力司法鉴定将及时保存家庭暴力受害人身体损伤程度的原始记录,为公检法等机关提供办案依据,切实有效维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市妇联、市法律援助促进会、楚信法医司法鉴定所还共同制定了家庭暴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办案流程,对工作站开展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六是不断强化法律援助理论探索。荆州市司法局注重以科学的理论指导法律援助实践,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他们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撰写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汇报》、《实施荆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等调研文章。市法律援助促进会还开展了“法律援助大视角”征文活动。征文作品紧密联系基层实际,从一个角度、一个层面,对法律援助理论和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讨论。历时8个月的征文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干警、广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高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师生,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会、妇联、残联、消协等群团组织,以及外省、市社会人士踊跃参加,撰文投稿,形成了社会各界参与和关注法律援助事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