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纪委通报查案情况:上半年处分违纪党员干部249人
长江日报讯(记者 唐煜 通讯员 卢继锋 陶涛)近日,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今年上半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1-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574件(次),立案370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24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7人。
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全市共查办局级领导干部案件9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人),同比上升350%;查办处级领导干部案件69件,同比上升32.69%;查办乡科级领导干部案件103件,同比上升27.16%。
二是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贪污腐败案件,严惩行贿行为。全市共查处领导干部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等腐败案件92件,同比上升13%;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的5名企业人员进行立案查处,加大对行贿问题的惩治力度。
三是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全市共查办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收受礼金、公款吃喝旅游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案件,以及私设小金库、滥发补贴、虚报冒领骗取国家拨款或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的案件54件,同比上升50%。
四是严肃查办重点领域、重点部门违纪违法案件。全市共查办工程建设领域、征地拆迁领域、执纪执法部门、教育部门违纪违法案件分别为73件、27件、40件、13件,同比分别上升78%、50%、42.86%、62.5%。
五是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各项惠农强农政策落实问题,严肃查办了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65件,同比上升30%。
六是严肃查办庸懒散奢和损害发展环境的案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治庸问责力度,严肃查办了一批庸懒散奢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损害发展环境的案件,共问责698人,其中局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8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2人,予以组织处理606人。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