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通报20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34名干部被处理
01.10.2014 12:41
本文来源: Hb.Xinhuanet.Com
新华网武汉10月1日专电(记者李伟)湖北省十堰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办的2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34名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公车配备、违反财经纪律、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滥收费、带彩娱乐等7大类问题被处理。
据通报,中秋节值班期间,市经信委值班带班领导柯兴盛、市教育局等值班人员违反值班工作纪律规定,被给予行政警告等处分。
武当山特区民政局局长沈洪映等3人因公车配备问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
湖北赛武当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5家单位因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职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相关负责人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
郧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以参加交流考察活动为名,组织房管局党组副书记、房产协会理事长张明勇等11人赴台湾、法国、奥地利等地公款旅游,从该协会核销费用共计逾25万元。张明勇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其他干部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等处分。
市文体局副局长周高潮等4名干部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等,被给予党内警告等处分。
郧县建筑业协会向47家建筑企业违规收取登记备案费10.6万元。郧县住建局原副局长、时任郧县建筑业协会执行会长易信昌被行政警告。
竹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张友平等4名干部因“带彩打牌”被党内警告、行政记过。
十堰市纪委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件看,一些“小、散、远”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顶风违纪,影响极坏,必须坚决查处、通报曝光。国庆到来之际,纪检监察机关还将继续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明察暗访,绝不手软。(完)
(责任编辑:连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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