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被通报
03.05.2016 16:48
本文来源: Hb.Xinhuanet.Com
新华社武汉5月2日专电(记者刘紫凌、梁建强)违规公款送礼、违规接受吃请、违规收受礼品……“五一”期间,湖北省纪委就近期各地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通报显示,湖北省团风县旅游局局长刘杰、副局长杜国东违规收受礼品。2016年1月19日,刘杰、杜国东违规收受团风县贾庙乡大崎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漆水平用公款购买的土猪肉等年货。团风县纪委分别给予刘杰、杜国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漆水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武汉东湖高新区花山中学校长王勇违规接受吃请等问题。2015年上半年,南京某公司业务员黄某某(女)为参与校园网项目竞争,先后请王勇吃饭4次、钓鱼1次,并出资为王勇私家车安装一键启动系统。东湖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党委给予王勇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湖北省崇阳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存在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5年6月,崇阳县水利局党委委员、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刘十兵在接待外地企业考察时,违规购买衣服赠送给考察人员,并开具虚假发票报销该笔费用2500元。崇阳县水利局党委给予刘十兵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陈剑)
本文来源: Hb.Xinhuanet.Com
03.05.2016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