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聚焦水利攻坚 打造精准扶贫支点

15.09.2017  11:24

(刘海云)远安县以实现2017年饮水安全工程全域覆盖,全县农村人口基本饮用安全水为目标,  重拳出击,举全县之力整体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强化领导,狠抓责任,深入实地调查摸底。远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指挥、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各项工作得到顺利开展、有序推进。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积极与各乡镇、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部门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组建工作专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饮水办承担技术责任和统筹协调职能,各乡镇水管站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上下齐抓,层级联动。在此基础上,水利部门汇会同县扶贫办对全县饮水现状先后两次深入一线调查摸底,切实督查跟进,为准确掌握、科学决策,顺利完成项目前期设计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和数据,切实夯实饮水安全工程工作基础。经调查,远安全县总人口19.4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6.41万人。通过十年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县共解决了51521户137253人饮水不安全问题。截止到2016年末还有4306户12829农村人口没有安全饮水供水设施。其中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5个。 

深入研究,反复讨论,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超前谋化,结合省市去年底相继出台的关于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水利部门根据省市要求在深入调研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新年伊始,县级领导就亲自带队到各乡镇有关村及工程现场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和建后运行情况。随后,县政府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根据征求意见情况经反复修改后报县委、县政府,在全市首家以县政府文件正式印发。《方案》严格要求各地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了责任制的刚性约束。同时,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为保障工程建设任务按期完成打下基础。 

明确目标,统筹谋划,夯实前期工作基础  。围绕《方案》既定目标,对全县饮水现状开展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精准掌握、精准识别工程巩固提升和工程覆盖需求。水利部门对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批复、招投标、开工建设和主体工程建成通水等关键节点,多次提出明确时限要求。首先是因地制宜,精准设计。针对饮水困难地区地形、地质、水源和居民点分布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科学制定技术方案,采用管网延伸,兴建集中供水和单户及联户水窖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努力做到技术方案合理管用,同时投资较省。其次依规办事,程序到位。严格遵守国家及县有关工程建设规定,把好设计审批关,投资评审关。在方案审批过程中,深入基层实地开展调查研究,优化设计方案,精心指导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规定所有工程建设方案必须由项目村、项目乡镇、主管部门三方集体审签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强化了资金使用的精准,确保了前期工作进度和质量。目前全县基本完工,比往年提前了4个月。科学测算补助标准,提高人均投资标准。根据设计情况和各村分户上报的处理办法,结合历年工程建设投资情况,通过对农村水厂集雨场、水源、净化消毒设备、管网等现状调查摸底后测算,出台了非贫困村500、600、2800、3300元每人的补助标准,对非贫困村11470人口实行定额补助。 

制定措施,靠实责任,顺利推进工程建设。一是多措并举保障资金投入。饮水安全工程村级管网和入户工程量大面广、点多线长、资金缺口大,如何能确保《方案》落实到位、保证项目资金投入、保障饮水安全,是摆在全县水利部门面前最为紧迫的任务。为此,我们一方面紧紧抓牢国家“十三五”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水利精准扶贫等政府投资导向机遇,积极谋划项目,争取国家和省级投资。另一方面,积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加大地方配套资金投入,多渠道保障建设资金。县财政统筹资金安排1800万元,对2017年全县整体推进。同时,落实常年保障资金55万元,保障和提升农村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和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县级资金配套力度之大,史无前例。二是三管齐下创新管护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工程管护机制,积极推进产权改革,落实管护主体。今年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开展供水工程管理机制创新,分乡镇组建农村供水公司,实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县委县政府还将加大协调指导和奖励力度,落实工程管护经费和水质检测经费,保证工程良性运行。推进水价改革,逐步实现同县同网同价。划定水源保护区,健全标准化水质检测中心,配备专职检验人员,确保水质检测常态化、全覆盖,确保群众吃上安全、稳定、方便的自来水。典型示范推动项目建设。按照整体推进的工作目标,将工程建设任务细化到村,工期细化到旬,责任靠实到人。把工程建设质量放在重要地位,强化质量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切实把好原材料进口关、设备采购关、施工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将责任主体、建设计划、补助政策、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定期公示,全面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和受益群众的监督。突出抓好全县示范点工程建设,在资金、技术和工程建设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以点带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