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水电局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树远安水利新风

17.08.2014  01:46

(丁芸)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日前远安水电局印发《远安县水利水电局公务接待及差旅费管理办法汇编》,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严格审批手续。各股室须根据对方单位出具的公函(内容、行程、人员),或本局相关股室接听的电话记录,事先将来客人员名单、陪同人员名单、接待时间及事由如实填写在《公务接待审批单》上,经局办公室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安排接待。 

严格控制标准。确需安排工作餐的,由局办统一安排,在局机关食堂用餐,标准为12元/人·餐。上级领导或贵宾用餐,标准为50-80元/人·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规范财务报销。公务接待费用报销一律凭派出单位公函或电话记录、财务发票、接待审批表及附件清单,经局财务室审核后,再报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审批,方可报销。 

加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局机关公务接待的统筹管理,倡导节约,注重实效;财务室要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并适时公布接待费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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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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