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检察院进乡村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宣讲活动
本网讯(通讯员 陈焰红)12月14日,咸宁市检察院“法治照亮农村,廉洁促进和谐”法治宣讲团在通城县麦市镇启动“基层干部涉农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宣讲”活动并举行宣讲开班式。咸宁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通城县“三千”工作团团长李凯出席活动,麦市镇镇直部门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共120余人参加开班式并听取首场讲座。
讲座上,院副县级调研员张琪琳结合咸宁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发生在身边涉农职务犯罪案例,以案释法,系统地讲解了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趋势和危害,从乡镇、村干部法律意识、政策宣传、权力监督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课后,参与听课的村干部们与宣讲团老师进行交流,纷纷表示,这堂警示教育课是清醒剂、及时雨、预防针,警醒在座的每个同志,学习法律,敬畏法律,防患于未然。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凯介绍,开展“基层干部涉农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宣讲”活动是发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优势, 深入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最高检、省院关于“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和市委政法委“三千”工作部署的具体方式,今明二年,全市两级院将深入到全市67个乡镇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宣讲,与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面对面”进行交流。他要求,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在宣讲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本地农村基层组织发生的典型案例,增强震慑力,要用基层干部听得懂、易接受的语言,增强亲和力,要与镇政府组织协调好,力争“不落一人”,实现“全覆盖、全参与、无遗漏”,确保本次宣讲活动顺利进行。
据悉,咸宁市检察院准备了3千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万册《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作为学习资料,发放给上述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