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

02.12.2015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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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农垦是国有农业经济的骨干和代表,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为发展壮大农垦事业,充分发挥农垦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深刻认识新时期农垦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农垦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农垦是中国特色农业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下农垦承担着更加重要的历史使命。

  二是明确新时期农垦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农垦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以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依靠创新驱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资源资产整合、产业优化升级,建设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全面增强农垦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切实发挥农垦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骨干引领作用,为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农垦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国有属性,服务大局。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支持。坚持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建成一批稳定可靠的大型粮食、棉花、糖料、天然橡胶、牛奶、肉类、种子、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形成完善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垦区民生建设取得显著进展,职工收入大幅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健全,农场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新型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是深化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继续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改革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构建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创新土地管理方式。

  四是加快推进农垦现代农业发展。建设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示范带动现代农业和区域新型城镇化发展。发挥农垦在农业对外合作中的引领作用。加强薄弱地区农场建设。

  五是加强对农垦改革发展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落实地方和部门责任。切实转变农垦管理职能。大力弘扬农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