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出口销售备案管理

30.11.2015  18:13

  省局日前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出口销售备案管理工作,规范医疗器械出口秩序。

  通知要求生产出口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一要保证其生产的产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要求,二要将出口产品相关信息向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三要建立完整的出口产品档案,保证产品出口过程的可追溯。

  通知要求,各市州局要加强对辖区内生产出口医疗器械企业的日常监管,对生产企业出口产品予以备案、建立信息档案,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备案情况。

  (信息来源:医疗器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