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设法治政府这个“根本”——天津市河东区依法行政工作“六连冠”的深度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 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实现政府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的三项任务,必须要有三大保 障。一是建设创新政府。二是建设廉洁政府。三是建设法治政府。其中建设法治政府“尤为根本”。河东区区委、区政府多年来一贯高度重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 治政府工作。福山书记、道刚区长、刘祺常务副区长多次就做好此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2013年区委、区政府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大局出发,调整了河东区法 制办领导班子。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河东区法制办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 新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河东区法制办全体干部秉持创新、严谨、为民的理念,扎实做好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河东区政府2013年再次被市政府 评为依法行政考核优秀单位。这是自2008年市政府开展对区县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以来,河东区政府连续六年被评为依法行政考核优秀单位,在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实现了“六连冠”。
一、河东区过去六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成功经验
(一)抓依法行政考核,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领导,构建迎接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三级联动”工作模式。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加强对迎接市政府依法 行政考核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河东区法制办。搭建涵盖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考核责任部门三个层面的联动平台, 形成分级负责、责任明确、协调联动、运转高效、覆盖面广的“三级联动”工作模式。
二是制定年度法制工作要点部署全年依法行政工作。为了切实做 好迎接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河东区法制办代区政府拟定河东区年度法制工作要点,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做好行政 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等方面对每年的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三是创立了“九步法”的迎检工作方法:1、根据区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分解市政 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任务到各责任部门;2、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反馈论证;3、召开区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形成决议;4、下发区政府文件,明确工作责 任;5、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就考核工作作出部署,确保责任到人;6、进行中期推动,督办检查各责任部门任务完成情况;7收集考核所需各项资料,进行查 漏补缺;8书面汇总,形成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由区长办公会审核;9、向市政府上报迎检材料,迎接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检查。
四是开展对区政府各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河东区法制办代区政府拟定河东区政府部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通知,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目录。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通过考核促进区政府各部门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抓学法,着力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思想决定高度,意识体现水平。河东区法制办多年来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为工作着力点,多措并举,大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一是着力提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坚持区长办公会议前集体学法制度。两次邀请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赵振华副主任为全区400 余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讲解《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年人均年度学法时 间超过40学时。
二是大力提高以法制科长为重点的科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河东区法制办每年结合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工作重点制定专题法制培训计划,对各单位的法制科长多次开展法制业务培训,提高各单位法制科长的法制业务水平,带动全区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切实 推进依法行政。以点及面,形成“扩散效应”,实现法制培训全覆盖。6年来累计受训法制科长达456人次。
三是直接组织针对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 法制培训。河东区法制办以执法证件注册法律公共知识培训考试为契机,多次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与行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以《行政 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行政复议法》为重点的法制培训。6年来累计受训行政执法人员达3000余人次。
(三)抓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河东区法制办每年调取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强制等不同种类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严格检查。召开案卷评查工作会议,通报案卷评查结果,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二是梳理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河东区法制办认真对全区的行政执法主体开展梳理。对每一个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开展梳理,做到明确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依据。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定下发了《河东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试行),积极协调解决各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法争议案件。
(四)抓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一是强化对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做到“有报必审”。河东区法制办严格依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把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 件制定关。重点审查报送审核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情形,做到“有报必审”。
二是强化对区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河东区法制办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管理文件,杜绝随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是认真及时做好政府立法草案征求意见报送工作。多年来,河东区法制办认真研究市政府法制办交付的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及时听取区相关专业部门的意见、 建议,经河东区法制办审核汇总后,报分管区长批示,呈区长签发。按照市法制办要求的时间及时进行了回复。许多意见建议被市政府法制办采纳。
(五)抓行政争议化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多年来,河东区法制办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工作原则,开展“急案急办、难案专办、立案后马上就办”的工作举 措,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受到群众肯定。落实行政复议8项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救济渠道,搭建复议平台,坚持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 件,全部100%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无一起过错案件,无一起上访案件。及时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制定了《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联系规则》,解决了行政复议程序与信访程序间的衔接问题。
三是依法维护区政府合法权益。多年来,河东区法制办严格依法代表区政府向市政府及时作出行政复议答复。所有向市政府申请复议河东区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行 政复议案件均得到了市政府的维持。在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中,河东区法制办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依法维护区政府合法权益。多年 来,河东区政府无一起行政败诉案件。
(六)抓政府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推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多年来,河东区法制办按照区委 “金贸河东”的定位,紧密围绕“大项目、小巨人、楼宇经济”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做好政府重大决策法律审核工作。对河东区万达广场项目等有 关政府重大决策及时提出了法律意见,帮助区政府有效规避了相关法律风险,为河东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七)抓法制宣传,积极宣传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成绩
多年来河东区法制办不断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河东区政府法制工作取得的新进展以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向市法制办报 送了大量政府法制信息。受到了市政府法制办的表扬。2013年河东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数量和被市政府法制办采用数量均位列各区县榜首。
纵观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六连冠”成绩的取得,主要可以总结梳理出三点体会:
(一)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具体指导,大力支持是重要前提
区委、区政府领导多年来高度重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对河东区法制办开展有关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河东区法制办的工作,对依法行 政工作进行科学指导,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方向;给河东区法制办增加办公用房,拨付专项经费,拨付行政复议专用接待室,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重要 物质保障。
(二)河东区法制办奋力拼搏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是基础
河东区法制办特别是在当前依法行政工作形势逼人、责任促 人,任务压人且人员少、工作重的情况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发扬钉钉子精神”的重要指示和福山书记“四个全部”的要求,奋发有为,迎难而上,真抓实 干,全面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领导挂帅,全员推进实施。通过全办理论研讨会群策群力解决疑难问题,确保工作质量精益求精。 2014年除夕日,河东区法制办仍坚持召开理论研讨会,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成了区委、区政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使我区此项工 作走在全市和全国前列。
(三)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是根本保证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政府作出的行 政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多年来,河东区法制办坚持不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加 强制度建设,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事实证明,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整体提高是依法行政工作“六连冠”的根本保证。
二、新时期河东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三点启示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的开局之年。如何在新时期贯彻落实中央战略部署,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这个“根本”?河东区法制办在系统总结过去先进经验 的基础上,坚持创新、严谨、为民的理念,力求实现“三求”,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又作出了许多贡献,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总结起来,主要有三点启示:
启示一:创新求变是新时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动力源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变“要我创新”为“我要创新”。河东区法制办根据这一指示,将主动创新作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金钥匙”。
一是推进河东区党政机关率先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4年河东区法制办推进河东区全面贯彻落实《决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拟定 《河东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经区领导同意,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下发,推进河东区党政机关科学决策,依法办事。全区各党政机关均选聘了法律顾 问,使法律顾问制度历史性地从单纯限于行政机关到党政机关及区属基层单位全覆盖。
二是开展行政权力法律审核工作。《决定》要求“推行地方各级 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工作要点》提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如何贯彻中央及我市上述工作部 署?2014年河东区法制办创新工作思路,会同区纪委指导河东区40个行政执法单位编制行政权力目录。每个行政执法单位在目录中详细列明本单位每一项行政 权力的权力名称、实施依据和权力分类等情况,让人民群众一目了然。河东区法制办对职权目录中每一项行政权力的权力名称、实施依据和权力分类进行法律审核。 共审核各单位报送行政权力6375(项/次),平均每个单位材料审核三次。经河东区法制办最终核定,各单位共有行政权力1427项。河东区法制办共查阅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417部(件)。以目录形式开列政府权力清单,实现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启示二:严谨求真是新时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保障
福山书记指出“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班子、关键在干部、关键在作风。” 在坚强有力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下,河东区法制办全体干部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实实在在,扎扎实实推进每一项工作,不敷衍,不应付,努力打造建设法治政府优质工程。
一是实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动态统计制度。2014年开局,河东区法制办召开法制工作专题会议,推行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动态统计制度。做到全面、真实、准 确掌握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执法工作的具体情况,为进一步落实政府法制监督制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夯实了基础。
二 是以规范行政许可案卷为重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工作要点》提出“加大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河东区法制 办提前入手,贯彻市里精神,制定了《河东区行政许可案卷规范》。依据《规范》对行政许可案卷的每一个执法程序进行“地毯式”检查,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三是深入推进街道授权执法工作。为了全面做好街道授权执法工作,在河东区法制办推动下,成立了由区领导牵头的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河东区法制办。成 立伊始至今作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已经召开两次全体会议和六次协调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赴东丽区、南开区学习先进经验。目前街道授权执法队伍专用办 公地点筹备完毕,执法人员抽调到位,入驻试点街道初步开展工作。
启示三:为民求实是新时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李克强总理也强调,建设法治政府的目的是为完成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三大任务提供保障。
2014年河东区法制办坚决贯彻中央领导指示,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中一切为了群众、真心服务群众,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
一是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实在在解民忧。今年以来,河东区法制办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把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 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宗旨。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接待复议群众,获得人民群众认可,收到了三面人民群众赠送的锦旗。
二是设置行政复议宣传点,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今年,河东区法制办已在区委、区政府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设置行政复议宣传点,以文字展板等形式向来访群众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政策,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化解矛盾,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积极协调,依法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利益,河东法制办针对河东区一热电房屋征收项目54户被征收人不服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 定,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的问题,积极协调市政府法制办,加快案件审理速度。最终市政府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奖励期内作出复议决定,维持了区政府作出 的具体行政行为。确保了被征收人能够在征收补偿奖励期内及时办理征收补偿手续,获得十余万元的补偿奖励费,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 了践行群众路线,复议为民的宗旨。落实了福山书记对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确保群众利益、确保稳定、确保按计划完成任务”的批示要求。
四是依法规 范房屋征收行为,入户做好做好群众工作。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行为的主体是区政府。河东区法制办针对具体实施房屋征收 的工作人员开展征收工作法律业务培训,规范征收工作依法按程序进行,切实为区政府征收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同时,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深入基 层,规范房屋征收行为,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代区政府拟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深入被征收人家中送达征收补偿决定,宣传征收工作法律政策,做好群众工作,维护 群众合法权益。(摘自天津政府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