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怎么放假:做九休一,还有77天公假日

29.01.2016  14:36

(99艺术网)近年来,关于中国公共假期、带薪休假的讨论不断见诸媒体。当下中国的工薪阶层做五休二,还有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姑且不论这样的节假日安排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横向比较是不是合理,历史地看,唐朝官员也是上班族,他们做九休一,另有77天公假日。“唐朝休假办法”VS.“全国假日办”模式,你更偏爱哪一种?

唐张萱《虢国夫人出游图

汉代官员五日一休,唐代则十日一休,称为“旬休”。旬休的意思是每工作九天,第十天休息。此即韦应物《休暇日访王侍御不遇》诗中所说“九日驱驰一日闲”的要义。《隋书?礼仪志》说:“后齐制……学生每十日给假,皆以丙日放之。”又说,“隋制……学生皆乙日试书,丙日给假焉”。北齐和隋代规定“丙日”给假,正好配合十进制的干支记日法,便于记忆与施行,一个月也正好有三旬休。唐代应当也和前代一样,曾规定某一日(如“”日或“”日)为旬休日,但史料中已无从查考。

顺此一提,“”原指“十日”,但在唐代慢慢演变成了“旬休”的意思,如白居易诗《郡斋旬月假命宴,呈座客,示群寮》所云:“公门日两旬,公假月三旬”。此“三旬”并非“三十日”,而是“三个旬休日”。

在敦煌吐鲁番发现的唐代历日,已有注明“”日(星期日)的,但这种“七曜”制度传自西方,在唐代只用于占卜吉凶,“纯为占星”。它难以和十日制的旬休结合起来。“七曜历”在唐代甚至和天文器物、天文图书等占卜物品一样,被列为民间不得拥有的违禁品。七曜制度一直晚到辛亥革命以后全国行用西历制才通行。

除了旬休,唐代官员还有不少公假日。《唐六典》卷二“内外官吏则有假宁之节”条下小注说:元正、冬至各给假七日[节前三日,节后三日],寒食通清明四日,八月十五日、夏至及腊各三日[节前一日,节后一日]。正月七日、十五日、晦日、春秋二社、二月八日、三月三日、四月八日、五月五日、三伏日、七月七日、十五日、九月九日、十月一日、立春、春分、立秋、秋分、立夏、立冬、每旬,并给假一日。五月给田假,九月给授衣假,为两番,各十五日。

依此,唐代官员每年各种节日和节气公假,多达四十七天,若加上五月的田假和九月的授衣假各十五天,则高达七十七日,反映了农业社会的作息时间表。除此之外,《唐六典》还规定:父母在三千里外,三年一给定省假三十五日;五百里,五年一给扫拜假十五日。这种省亲和扫墓假的实行情况,可见于穆宗朝的一道敕书:长庆三年(823)正月敕:“寒食扫墓,著在令文,比来妄有妨阻。朕欲令群下皆遂私诚,自今以后,文武百官,有墓茔域在城外并京畿内者,任往拜扫;但假内往来,不限日数,有因此出城,假开不到者,委御史台勾当。仍自今以后,内外官要觐亲于外州及拜扫,并任准令式年限请假。

看来这种假期到晚唐仍然存在,而且确实在依令式施行。其他如婚冠、丧葬、病、事故等,也都可以请假。

总结来说,唐人的旬休不如今人的周休多,但节日等假期,则远远多于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