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全面部署中秋国庆期间安全保畅工作

25.09.2015  12:21

  2015年中秋、国庆节将至,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全面部署“两节”期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保畅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统筹做好运输组织工作。科学调配资源,全力保障中秋国庆期间运力供给,充分发挥综合运输优势,强化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配合,努力满足旅客更加丰富、多元的出行需求。进一步优化运力配置,加快运力周转,挖掘运输潜力,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实行运输便民利民举措,组织好公路通行和路网运行保障工作,加强安全出行常识宣传和出行票源、天气、路况等信息提示,引导公众合理出行。督促客运站、码头严格落实服务标准,开辟特需旅客“绿色通道”,做到侯乘环境卫生整洁、消防设施完备有效、司乘人员服务热情。

  二是切实加强源头监管。深刻吸取天津港区“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扎实推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调整运输方案错峰运输,确保中秋国庆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领导责任,结合实际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加强港口危险品作业和港口危化品罐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公交、轨道交通运营、水路客(滚)运输、渡口渡船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强化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责任的落实。深入开展辖区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驳、储存等关键环节安全检查,严厉打击车船非法运输、夹带危险货物等行为。强化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和农村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督促县乡人民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严防超员超载和违章冒险航行。严把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关,严厉打击客货运输船舶超员超载、非法载客、非法营运等行为。加强公路、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巡查和维护,狠抓节假日期间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责任人现场带班生产制度,强化交接班和节后复工管理,加强防火防爆,,防范地质灾害、恶劣天气的不利影响,严防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

  三是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针对近期气候特点,提前发布交通运输通行情况和预警信息,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备好备足应急物资,保持救助值守车辆、船艇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依据应急预案及时处置,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信息。

  四是维护行业和谐稳定。各地、各单位主动开展对本单位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帮助的职工以及离退休老同志的走访慰问活动,多到本单位最艰苦、最贫困的地方,多到困难职工中去,帮助职工解决各类急难问题。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制定中秋国庆期间信访稳定工作预案,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防范和隐患排查,依法稳妥做好政策解释和信访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主动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积极化解信访积案。把握正确舆论方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民生关切,营造和谐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