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少数民族类竞赛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

31.05.2014  00:35

   

  鄂民宗办〔2014〕1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局):

  根据《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少数民族类)各竞赛项目规程规定,竞赛项目规则、裁判法执行湖北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应竞赛项目规则、裁判法(详见省民宗委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为了认真组织好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少数民族类)各竞赛项目比赛,现将《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少数民族类竞赛组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商同级政府体育工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4年3月17日

   

  

  

   

  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少数民族类

  竞赛组织工作方案

   

  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少数民族类(押加、民族式摔跤、高脚竞速、蹴球、陀螺、三人板鞋)比赛将于2014年8月6日至11日和10月4日至9日在荆州市举行。为做好本次竞赛组织工作,根据《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少数民族类)各竞赛项目规程(详见省体育局门户网站省运会专栏),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节俭办会原则,认真做好比赛的各项组织工作,通过举行省十四运会少数民族类比赛,进一步促进全省民族团结事业、民族体育及少数民族全民健身活动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少数民族类项目竞赛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适时设立仲裁委员会,执行有关条例。

  主  任:柳望春      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主任:邓汉光      省民宗委副主任
                      林晓华      省体育局副局长

  吕晓华      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 朱建昌      省民宗委文化宣传处处长

  胡晶珊      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孔元元      省民宗委文化宣传处调研员
郭用德      省民宗委文化宣传处副处长

  颜家银      荆州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永琴      荆州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

  姜桂峰      荆州市文体局副局长
                    倪东业      湖北民族学院体育学院院长

  各代表团团长(领队)自动进入组委会委员的名单。

  竞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组、后勤保障组、器材组、场馆组、资格审查组、裁判组等7个办事机构。

  (一)办公室

  主          任: 朱建昌  省民宗委文化宣传处处长

  常务副主任: 赵永琴  荆州市民宗局局长

  副  主  任: 郭用德  省民宗委文化宣传处副处长

  廖振国  荆州市民宗局副局长

  姜桂峰  荆州市文体局副局长

  成          员: 陈  军  省民宗委文化宣传处主任科员

  董  耘  荆州市民宗局科长

  张  斌  沙市区民宗局局长
                                  李  勇  荆州区民宗局局长

  1、主要职责:

  (1)制定落实工作计划、方案。根据组委会竞赛规程总则制定竞委会工作计划,审核竞委会各部门实施方案并督办落实。

  (2)负责处理竞委会日常事务。协调竞委会各部门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提请竞委会研究解决。

  (3)负责竞委会会务工作。整理会务纪要,督办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联系并安排竞委会重要活动。

  (4)负责竞委会文秘工作。起草各类文件、领导讲话、总结和新闻发布;来往公文的收发、处理、归档、保管工作。

  (5)负责对外联络、协调工作。收集、汇总、审核通报各方面的信息工作。领取和分发开、闭幕式票务,组织少数民族代表队开、闭幕式入场等工作。

  (6)负责宣传策划、新闻媒体采访工作。营造省十四运会宣传氛围,在赛场和运动员住地悬挂、张贴“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少数民族类比赛”的横幅和会徽、吉祥物等宣传画以及有关欢迎词和标语。

  (7)负责有关人员招募、培训和制证工作。组织招募、培训有关人员和组派志愿者。制证、发放、管理大会所有证件;联系并发布大会期间的气象资料。

  (9)负责竞赛期间相关法律咨询及服务,以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竞赛组

  组  长:朱建昌      省民宗委文化宣传处处长
    副组长:姜桂峰      荆州市文体局副局长
                    刘世松    荆州市民宗局纪检组长
    成  员:陈  军    省民宗委文化宣传处主任科员
                    董  耘    荆州市民宗局科长

  1、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竞赛方案、组织各项赛事。制定项目设置方案,拟定各项目竞赛地点、日期、赛程安排计划。组织各项赛事,控制比赛进程,处置竞赛中出现的赛风赛纪问题。

  (2)负责组织整个赛程的编排、成绩公告工作。组织抽签、编排、制定各种竞赛用表、编印项目秩序册;成绩公告,编印发放成绩册;新闻报导、媒体采访、赛场宣传工作

  (3)负责推荐、培训有关技术官员。推荐、培训裁判员、工作人员;召开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4)负责竞赛器材。制定详细竞赛器材清单,按照器材标准协助器材组做好购买、制作和场地布置工作。提供足够符合少数民族项目竞赛规程要求的专用和辅助器材。

  (5)负责协调各队通勤保障。协调各代表队场地的适应训练;开、闭幕式代表队入场;核销有关人员差旅费和劳务费。

  (6)负责颁奖和竞赛工作总结。组织现场颁奖,比赛结束后向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完成竞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廖振国  荆州市民宗局副局长
      成  员: 周建平 荆州市民宗局办公室主任

  蔡正红 荆州区民宗局干部

  1、主要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接待、医疗救护、场地用车、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方案。

  (2)负责接待、财务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省、市领导,省、市厅局负责人、裁判长的接待;裁判员和各代表队的接站、报到,协调返程购票、送站。购置裁判长(员)及工作人员专业服装。发放裁判员、工作人员酬金,报销差旅费。

  (3)负责赛事期间场地、用车服务。提供省体育局领导、裁判员工作休息室和编排室。落实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会场地点等工作。编制场地用车计划,负责比赛接送裁判员、运动员和工作人员。

  (4)负责环境卫生、医疗救护工作。督促接待宾馆、招待所做好环境卫生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干净卫生;负责赛场清洁卫生,提供赛场饮用水,赛场和住地的医疗救护。

  (5)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维护赛场内外的秩序和安保工作,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制定安保计划和实施细则。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做好处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防范工作。

  (6)完成竞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向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

  (四)场馆组

  组  长:姜桂峰  荆州市文体局副局长

  成  员:董  耘  荆州市民宗局民族科科长

  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竞赛和练习场馆修建及器材和设备购置、维修等工作.

  (2)负责场地器材设备管理使用、回收。

  (3)负责裁判员桌椅的落实和摆放。
    (五)器材组
      组  长:  陈 军  省民宗委文化宣传处主任科员

  成  员:   董  耘  荆州市民宗局民族科科长
1、主要职责:

  (1)负责裁判组各种用品的购买和发放。

  (2)负责比赛奖牌、证书、锦旗的落实,制定颁奖程序,组织现场颁奖工作。(奖牌、成绩证书、由省统一制作提供,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运动员、裁判员资牌、证书由荆州市组委会制作提供)。

  (六)资格审查组

  组  长:郭用德  省民宗委文化宣传处副处长

  成  员:周建平  荆州市民宗局办公室主任
贺仪和  荆州市民宗局宗教科科长

  1、主要职责:

  (1)负责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查把关。

  (2)负责赛前对运动员进行参赛证、姓名、性别、相貌核查识别工作。

  (3)完成竞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比赛结束后向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

  (七)裁判组

  组长:倪东业(兼)总裁判长

  成员:向  政    三人板鞋项目裁判长 

  孙传清    高脚竞速项目裁判长
                  张来成    蹴球项目裁判长
                  田  勇    民族式摔跤项目裁判长
                  刘学哲    陀螺项目裁判长
                  吴志兵    押加项目裁判长

  1、主要职责:

  (1)负责比赛的裁判工作。各单项裁判长负责所执裁项目的裁判工作。

  (2)负责制定各单项裁判员使用计划。

  (3)负责组织裁判员培训、实习、明确裁判工作任务,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4)组织检查与竞赛和裁判有关的各项准备工作。

  (5)完成竞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比赛结束后向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

  三、比赛时间、地点与住宿安排

  1、比赛时间:2014年8月6日至11日举行民族式摔跤和押加比赛;2014年10月4日至9日,举行高脚竞速、蹴球、陀螺、三人板鞋等项目比赛。

  2、比赛地点:长江大学

  3、住宿安排:裁判员、教练员及各代表队住宿,由荆州市民宗局提出具体方案报竞委会同意后实施。

  四、报名日期和要求

  1、第一次报名:各单位于2014年4月31日前将报名参加竞赛、表演项目的人数,报省民宗委文化宣传处(邮箱: [email protected] )。

  2、第二次报名:各单位于2014年7月5日前,逐人逐项认真填报参加竞赛、表演项目运动员的名单,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寄荆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邮编:434800)和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email protected] 。各单位第二次报名后不得改变。除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改变的代表团(队),取消其代表团(队)优秀组织奖和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五、工作要求

  1、要提高竞赛组织工作认识。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少数民族类竞赛项目的设置,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少数民族体育事业的关心和重视,给我省少数民族运动健儿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优秀项目的竞技平台,充分体现了我省少数民族体育事业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各部门要在竞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全力以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2、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委(局)要积极组织报名,涌跃参加。竞委会各组长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热情周到的服务、公平公正的执纪,做好本职工作。组长负总责,工作责任到人,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要限期整改,对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要进行问责追究。

  3、根据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的规定,凡参加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相关工作均属公务活动,不影响其评先、考核、工资晋级和奖励等,各相关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upload/2014-04/201404281021391.xls (省十四运会少数民族类第一次报表名)

                        2. upload/2014-04/201404281022351.xls (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高脚竞速项目运动员报名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