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税制”迎来首个征期 环境保护进入“税时代”
今年1月1日,我国首部“绿色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依照该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作为十九大后的新税种,环境保护税备受关注,4月1日~15日,环保税将迎来首个申报期。环保税的开征将如何为改善环境质量带来更强有力的支撑?湖北为环保税的平稳落地做了哪些准备工作?今天,省政府门户网站“说政事”栏目邀请到湖北省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胡波为网友答疑解惑。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说政事”又和大家见面啦!
2018年4月1日起,备受社会关注的环境保护税将正式登场。环保税的开征,意味着环境保护进入“税时代”。能否确保环保税的首个征期平稳顺利,是关系到环保费税制度转换成功落地的关键。
主持人:
今天,省政府门户网站“说政事”栏目邀请到湖北省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胡波为网友答疑解惑。
胡处长,请您先给网友们介绍一下为什么要费改税呢?
胡波:
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和“说政事”的网友们进行交流,感谢大家对税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费改税用“污染者付费”原则优化调节作用
作为中国首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征收环保税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也意味着运行了近40年的排污费退出历史舞台。
环境保护税作为绿色税收,其生态意义大于财政意义,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是更好利用税收进行调控经济生产中的排污行为,实现对生态环境的有力保护作用。
环保税法以法律形式确定“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比原来以行政规章支撑的排污费有着更高的法律效力。环保税更加权威、规范和稳定,实施费改税可更好发挥税收威力和优化调节作用。
主持人:
费改税后这项新税种有什么特点?
胡波:
有四个特点:
一是税负平移。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的平稳顺利转换,将排污费的缴纳人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根据现行排污收费项目,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目;根据现行排污费计费办法,设置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
二是税收法定。先后出台法、条例作为制度保证,努力构建我国绿色税制体系,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等重点污染源征税,加强污染排放治理。
三是适当放权。对大气和水污染物设定幅度税额,并授权各省(区、市)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额、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和其他固体废物具体范围。
四是征管协作。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地税机关,但纳税人污染物排放监测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离不开环保部门的配合,为保障税收征管工作顺利开展,明确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的具体职责,确定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作、信息共享、依法监管”的征管模式。
主持人:
环保税如何发挥其政策导向作用?
胡波:
环境保护税通过“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引导企业主动改进工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在环境保护税的设计上,社会生产中除了对直接排污行为进行征税外,还进一步提出了对鼓励性环保行为给予税收减免和优惠,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保生态处理成效,主要坚持和把握三个导向:
一是鼓励清洁生产。根据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程度不同,设置了两档减税优惠,对促进企业清洁生产可以起到有效激励作用。
二是鼓励集中处理。为了减少污染物直接向环境排放,鼓励企业和单位将污水和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并列明了具体适用情形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三是鼓励循环利用。为鼓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税法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暂免征税。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主持人:
减少污染物排放可享何优惠?
胡波:
税法规定了 5 项暂予免征和 2 项减税的情形
5项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的情形:
一是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是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三是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四是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五是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2项减税的情形:
一是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
二是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主持人:
湖北纳税人该交多少、怎么交?
胡波:
正确核算申报环保税很重要
如何认定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目前由环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确认的纳税人有8000余户。
以下四类情形不征收环境保护税:一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三是规模化养殖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四是行政单位和居民个人不属于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如何核算申报?
对于如何开展环保税的核算申报工作,很多纳税人认为,只要把上年度环保部门下达的《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中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根据产量情况增加或减少一定比例申报就可以了。如果真这么想,那就错了。那么,纳税人该如何正确核算申报环保税呢?
做好这三步工作很重要:
第一步、确定应税污染物的种类
第二步、计算应税污染物数量
第三步、制作合规纳税凭证
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其中噪声为工业噪声。环境保护税的税目依据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一)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二)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三)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四)不能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主持人:
湖北为开征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胡波:
业务培训全覆盖。强化宣传培训,政策覆盖到位,省局采取“现场授课+视频直播”的方式,邀请高校教授和环保部门专家,分2次对全省5000多人次一线业务人员进行了为期4天的系统培训。全系统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培训干部7400多人。
宣传辅导全覆盖。有效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全方位开展宣传,免费发放资料7.7万多份,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并对已识别纳税人开展纳税辅导、做好模拟申报,让纳税人熟悉相关金三系统操作和网上申报操作。开通12366专线及时解答纳税人关切问题。
填报计算更简便。在环保税纳税申报表上,申报表以“简洁、减负”为设计理念,将原来排污费按不同行业制定的报表模式调整为按“水、气、声、渣”四类污染物制定的报表模式,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填报负担。
申报缴税多渠道。进入征期后,环保税纳税人将可享受“互联网+”的便利,足不出户就可网上申报缴纳环保税。湖北省地税局结合“金税三期”系统,自主研发了纳税人互联网申报系统,目前已完成网上办税相关功能,积极辅导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
主持人:
感谢胡处长接受我们的专访,解答环保税的热点问题。
胡波:
谢谢各位网友的关注,谢谢主持人,再见!
编辑:郭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