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运管部门迅速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8月14日,省运管局紧急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运管部门立即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时刻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零容忍”态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堵塞源头漏洞,全面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提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运管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危化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物流安全管理等重点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立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业整顿;安排专人盯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特别要严格落实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特殊监管措施。
《通知》强调,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清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要现场复查企业场地、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等条件,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责令改正。二是清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运输装备,重点是强化营运车辆的经营资质、基础资料管理、技术管理、运行动态管理、装备标识管理以及长期驻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管理。三是清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重点是强化从业人员的从业资质管理、基础档案管理、素质培训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和资格证件备案等;四是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重点是强化承运人责任险管理、车辆动态监控和运输全过程的监管。
《通知》还指出,全省将建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自2015年8月起,各县级运管部门要按月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车辆、从业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各市州级运管部门要按季度对辖区内所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全面督查。省运管局将不定期对全省各级运管部门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据统计,截止到2015年7月底,全省共有危货运输企业304家,危货运输车辆8315台,持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71727人,其中:危货驾驶员34805人、危货装卸管理人员394人、危货押运人员36528人。下一步,省运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针对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爆炸重大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除隐患,全面开展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等工作,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