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受贿边上交纯属自欺欺人

21.04.2015  15:19

    连续16年收受贿赂380余次,共计受贿3900余万元,还有31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惧怕事情败露,在案发前陆续主动上交5500余万元“廉政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贵州省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州首府所在地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廉政金”是否应纳入涉案金额成为此案焦点。(4月20日《楚天都市报》)

    一边受贿,一边不断上交相关款项,按洪金洲自己的话说,一是钱收多了烫手,感到害怕,另一方面,是想通过上交款项“打消别人对自己的怀疑”。其实,贪官为受贿打掩护,本质上还是私欲难抑,上交部分款项,不仅是钱多了害怕、做贼心虚,其实也是避重就轻,心存侥幸。

    在调查阶段洪金洲就曾供诉,他在上交“廉政金”时故意不说清楚款项来源,以防在事情败露后,他可以推脱说自己已将受贿钱物上交为“廉政金”,从这个意义上说,贪官边受贿边上交,也是一厢情愿的“留退路”,为日后落马时作铺垫,企图掩人耳目、蒙混过关,实在不行也幻想能抵消部分受贿罪行。

    由此可见,“边受贿边上交”是一种可笑的自欺欺人,一方面害怕法律的惩罚,恐惧焦虑,在是与非间摇摆,一方面又总是自我安慰,安慰自己收钱隐蔽,不会被发现,上交了“廉政金”可以张冠李戴逃避转移视线;内心深处,贪婪、侥幸、恐惧等心理交织在一起,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而高压反腐、一查到底,更是提醒所有官员,当官不能靠演技,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才能守得住清白,不用日夜惶惶不安,费尽心机。(肖杨)

(见习编辑 金晨)